举报须知

一、纪检机关受理信访举报的范围:
1.党组织、党员违反政治纪律、组织纪律、廉洁纪律、群众纪律、工作纪律、生活纪律等党的纪律行为。
2.领导干部不依法履职,违反秉公用权、廉洁从业以及道德操守等规定,涉嫌贪污贿赂、滥用职权、玩忽职守、权力寻租、利益输送、徇私舞弊以及浪费国家资财等职务违法、职务犯罪行为。
3.党员对党纪处分或者纪律检查机关所作的其他处理不服,提出的申诉。
4.其他违反党规党纪的问题。
二、信访举报工作的基本原则:
1.按照党章和政策规定处理问题。
2.实事求是,以事实为依据。
3.贯彻党的民主集中制。
4.维护当事人的民主权利。
5.分级负责、分工归口办理检举、控告和申诉。
6.解决实际问题同思想教育相结合。
三、检举、控告、申诉人在检举、控告、申诉活动中的权利:
1.对党员、党组织违法乱纪的行为有权提出检举、控告。
2.党员对所受党纪处分或纪律检查机关所作的其他处理不服,有权提出申诉,要求复议、复查。
3.提出检举、控告、申诉后,在一定期限内得不到答复时,有权向受理机关提出询问,要求给予负责的答复。
4.有权要求与检举、控告、申诉案情有关或有牵连的承办人员回避。
5.对受理机关及承办人员的失职行为和其他违纪行为有权提出检举、控告。
6.因进行检举、控告、申诉,其合法权利受到威胁或侵害时,有权要求受理机关给予保护。
四、检举、控告、申诉人在检举、控告、申诉活动中应履行的义务 :
1.对所检举、控告、申诉的事实的真实性负责。接受调查、询问时,应如实提供情况和证据。如有诬陷、制造假证行为,须承担纪律责任。
2.遵守党的纪律和控告申诉工作的有关规定,维护社会秩序和工作秩序。如有违犯,须接受教育、劝告,直至承担纪律责任。
3.接受党组织的正确处理意见,不得提出党章、制度、政策规定以外的要求。

五、根据“分级负责、归口办理”原则,财务公司纪委只受理被举报人所在单位为中国能源建设集团财务有限公司、中国能源建设集团融资租赁有限公司、中能建基金管理公司的举报。
六、纪委提倡实名举报(请填写真实姓名、身份证号和准确联系方式等内容)。

七、其他举报方式:
1.来信举报地址:北京市朝阳区西大望路甲26号院中国能建大厦802室纪检部;湖北省武汉市硚口区解放大道558号葛洲坝大厦1001室纪检部
2.电话举报:010-59098582(纪检部北京);027-59270955(纪检部武汉)
3.来访举报地址:北京市朝阳区西大望路甲26号院中国能建大厦802室;湖北省武汉市硚口区解放大道558号葛洲坝大厦1001室
4.邮箱举报: cwgsxfjb@ceec.net.cn
5.信箱举报:举报信箱分别放置于北京中国能建大厦8楼、武汉葛洲坝大厦10楼办公场所
6.微信举报:“码上监督、马上纠风”平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