存款

存款

  财务公司吸收存款的对象限于集团公司所属各单位和集团内各成员企业,各项存款利率在中国人民银行公布的基准利率基础上执行上浮优惠政策。  

    ·活期存款 
  活期存款是指不规定存款期限,可以随时存取,并依照活期存款利率按季计取利息的存款。 
  

    ·定期存款 
  定期存款是财务公司与存款人双方在存款时事先约定期限、利率,到期后支取本息的存款。定期存款由成员单位约定期限,期限分3个月、半年、1年三个档次,公司到期支付本息。 
  

    ·委托存款 
  委托存款是指公司接受集团公司所属单位和集团各成员企业的委托,双方签署委托协议,以受托身份为委托人代为管理或运用的存款。委托存款收益按双方签订的委托协议规定收益率执行。 
  

    ·通知存款 
  通知存款是指成员单位在存入款时不约定存期,支取时需提前通知,约定支取日期和金额后支取的存款,包括1天和7天通知存款. 
  

    ·协定存款 
  协定存款是指成员单位是与公司签订协定存款合同,双方商定保留一定金额的存款以用于日常结算,此部分按普通活期利率计付利息,超过协定金额的部分存款按协定存款利率计付利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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